妇女委员会各级职责
(一)妇女委员会工作职责
1.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女职工学习,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引导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及特殊利益,向歧视、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监督实行女工劳动保护条例。
3.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支持和鼓励她们在生产中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4.积极组织适合女职工身心特点的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做好女工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参加创先进妇女之家活动。
5.关心女职工的学习、工作、家庭和生活,积极受理女职工的申诉和反映的意见、建议,经女妇女委员会调查研究并作出解决方案后,及时向企业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6.完成企业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妇女主任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及决议。
2.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任务目标,针对女职工特点开展工作。
3.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女职工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内容得“四自”,引导女职工做“四有”职工。
4.积极参加涉及女职工权益得有关政策得制定,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人口与筹划生育法、婚姻法等,维护女职工得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5.组织和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得作用。
6.鼓励和引导女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女职工得文化、技术素质。
7.协助和督促行政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常常调查研究与女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得问题,及时反映女职工得意见和要求。
8.配合有关部门常常对女职工进行妇幼卫生知识,增强女职工得自我保护能力。
9.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增强女职工体质,活跃女职工业务活动得文体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妇女副主任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妇联组织和各项会议精神和制度。
2.认真搞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适合女职工的工作、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的学习和培训。
3.贯彻女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和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团结教育女职工,鼓励女职工发扬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
5.及时向领导反映广大女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6.负责妇委会委员的培训和学习。
7.配合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妇联、妇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